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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铭大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社会发展局全区各中学采购音体美理化生器材项目(项目编号:JXMD2017-NC013)询价采购公告
作者: 来源: 更新时间:2017-05-04 浏览量:4930

江西铭大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社会发展局的委托,依照高新2017B000082001采购计划,就其全区各中学采购音体美理化生器材项目(项目编号:JXMD2017-NC013)进行询价采购,现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以密封响应的方式前来参与:

1、 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人民币/元)

项目需求

全区各中学采购音体美理化生器材项目

1

600000

详见“用户需求”

2、参加报名的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能力提供本次政府采购的货物和服务;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报告或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企业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6年1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税的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或当地社会保障局出具的缴纳明细)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响应文件中需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原件);

(6)提供的高强度金属树脂理化板耐腐蚀性、抗菌性能、环保性能检测报告(原件备查);

(7)提供高强度金属树脂理化板制造商针对此项目唯一授权书原件及技术参数确认函(原件备查);

(8)提供采编仪制造商针对此项目唯一授权书原件及技术参数确认函(原件备查);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竞标,成交人不允许分包转包。

其它资格要求:

为保证实验台面材料质量以及从环保角度保障实验室人员健康,提供的高强度金属树脂理化板必须符合以下技术参数及要求:

(1)耐腐蚀性要求:满足国家级检测机构化学性能测试,按照GB/T17657-2013“人造板及饰面人造板理化性能试验方法”测试,结果至少通过45项化学试剂测试,检验结果均为无明显变化,分级结果为“5级”。检测:1、盐酸(37%);2、硝酸(65%);3、氢氧化钠(40%);4、硫酸(98%);5、氢氟酸(40%);6、氨水(28%);7、甲醛溶液(37%);8、双氧水(3%);9、苯酚;10、四氯化碳;11、硫化钠饱和溶液;12、正己烷;13、石脑油;14、红药水;15、甲苯;等45种以上试剂。(检测报告必须带二维码防伪识别。以辨真伪。)。

(2)抗菌性能要求:需符合中国科学院理化技术研究所抗菌材料检验中心标准,按照JIS Z 2801:2012《抗菌制品抗菌性能的检测与评价》检测依据,检测结果为:*大肠杆菌ATCC 25922,抗菌活性值>5.9,抗菌率>99%以上;*金黄色葡萄球菌ATCC 6538,抗菌活性值>5.5,抗菌率>99%以上;*肺炎克雷伯氏菌AS 1.1736,抗菌活性值>6.9,抗菌率>99%以上;*铜绿假单胞菌AS 1.2031,抗菌活性值>5.9,抗菌率>99%以上。

(3)环保性能:满足国家级检测机构性能测试,检测结果需符合以下技术指标并提供相应的检测结果及报告证明文件:甲醛释放量小于0.1mg/L。(检测报告必须带二维码防伪识别。以辨真伪)。1、耐腐蚀性要求:满足国家级检测机构化学性能测试,按照GB/T17657-2013“人造板及饰面人造板理化性能试验方法”测试,结果至少通过45项化学试剂测试,检验结果均为无明显变化,分级结果为“5级”。检测:1、盐酸(37%);2、硝酸(65%);3、氢氧化钠(40%);4、硫酸(98%);5、氢氟酸(40%);6、氨水(28%);7、甲醛溶液(37%);8、双氧水(3%);9、苯酚;10、四氯化碳;11、硫化钠饱和溶液;12、正己烷;13、石脑油;14、红药水;15、甲苯;等45种以上试剂。(检测报告必须带二维码防伪识别。以辨真伪)。

3、供应商在购买或查阅询价通知书时须提交以下供应商的资料(提供一套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4、询价通知书发售时间:2017年5月4日~2017年 5月8日每天上午0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询价通知书售价2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逾期拒收。

5、询价截止时间及询价时间:2017年5月11日 下午14:30 (北京时间)。

6、响应文件提交及询价地点:江西铭大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南昌高新区高新七路先锋物业二部五楼竞谈室,届时请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派代表出席询价仪式。

7、响应文件的密封、标记和递交:供应商应于响应截止时间之前将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和副本贰份分别用密封袋(正本一个、副本共一个)单独密封,并标明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及正本或副本。并在密封口处应盖有供应商公章或投标专用章,响应文件未密封可导致废标。

8、响应保证金: 本次采购项目的响应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12000.00元)须从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入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账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南昌市高新支行;开户名: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银行账号:196202160189;汇款时注明项目名称、编号、用途等,汇款需以实际到帐时间为准),在2017年5月 10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之前到账。

9、获取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如不能参加此次投标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三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放弃投标;否则,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采购单位: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社会发展局

联 系 人:曾女士                                电    话:0791-88161448

招标代理机构详细地址:南昌高新区火炬大街948号(先锋物业二部)五楼 

联 系 人:付晗 韩玉平                           电    话:15179118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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